1.如何辨别真铝合金玻璃幕墙

2.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吗?

3.如果还没装隔音隔热门窗,如何对抗高温、蝉噪的夏季?

4.国家鼓励型出口创业企业税务减免有哪些?

如何辨别真铝合金玻璃幕墙

各省废铝合金价格_铝合金废品价格

一、什么叫铝合金玻璃幕墙

在建筑墙体以外,玻璃框格悬挂在铝合金结构框架上。这种铝合金和玻璃组成的墙称为铝合金玻璃幕墙,幕墙的自重和风荷载均传给铝合金框架上,幕墙由于设计型式和分格不一样,可以得到各种不同立面效果。

铝合金固定窗是在建筑墙体中间用铝材和玻璃组合而成的铝合金玻璃体,称为铝合金固定窗。它和铝合金玻璃幕墙在用材,结构、制造和安装没有相同之处,幕墙比固定窗用料多,设计制作复杂成本要高一倍多。有的厂商给固定窗起名为"简易铝合金玻璃幕墙",纯系骗人。不少用户图价钱便宜固定窗代替了幕墙。

二、铝合金玻璃幕墙的分类

铝合金玻璃幕墙一般代表有框的铝合金幕墙,玻璃周围有铝合金框格,也就是玻璃嵌在铝合金框格内,玻璃自重和风荷载由嵌玻璃的铝框格承受再传给铝合金框架。铝合金玻璃幕墙即没有嵌玻璃的铝合金框格,而是用结构胶粘在铝合金框格上。玻璃自重和风荷载由胶把玻璃传给铝合金框格。隐框幕墙又分全隐、半隐两种,半隐又分竖隐横不隐和横隐竖不隐两种。

三、铝合金玻璃幕墙的特点

1.选材:根据铝合金玻璃幕墙的高度,分格大小,不同地区当地的最大风荷载,地震系数,冬夏季日照最大温差等因素设计计算出需用多大的铝合金幕墙型材断面才能满足设计荷载需要。

2.幕墙的制作:根据计算选用的幕墙型材,按设计分格大小,制成框架固定在墙体外面。在制作框架时一定要考虑铝材的热胀冷缩。根据幕墙高宽程度,要考虑留多大的收缩缝。铝材的长度变化一般用△I=atI△T表示,△I长度变化、at膨胀系数,I铝材长度,△T温度差。由公式看出,铝材愈长,冬夏季温差愈大,则铝材长度变化也愈大。为了保证铝合金玻璃幕墙框架牢固度,在幕墙铝型材中间加套简型材(如图一),可以保证伸缩缝因温度变化而自由变化,从而保证框架的完整性。

3.幕墙玻璃的安装

一种安装方法是由元件进行安装。首先在框架上安装垂直构件并定线,再将两水平构件和两侧已装好的垂直构件联接形成一个框格,最后镶入玻璃。这种安装,运输方便,只能在墙体外安装,需要脚手架或特殊的工作台。另外安装方法是根据分格大小,先加工好单个的镶好玻璃的框格,一个个悬挂在墙体外面铝合金框架上,内外安装均可。

不论用哪种方法安装都一定要保证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和抗震性均需符合国家标准,上述性能一定要检测数据为依据。

四、铝合金固定窗不是幕墙、更不是简易幕墙

铝合金固定窗决不是幕墙,这在用材、制作、安装玻璃完全不一样,更说不上三性的要求。固定窗用的铝合金方管或扁管,而不用幕墙型材。固定窗一般都安在建筑物墙体中间,有的为了欺骗用户也把固定窗做在墙体外面。用铝合金方管扁管组成网架,在网架中间用铝合金压条或木螺丝把玻璃固定在网架中间。铝合金方管一般正常壁厚为1.3-1.4毫米,有的铝合金方管壁厚不到1毫米,这样薄的壁厚能咬木螺丝一两扣,木螺丝能承受多少力?如玻璃分格又大,玻璃能牢固的固定在铝材上吗?幕墙的玻璃是镶入铝材专用槽内,而固定窗即用压条或木螺丝压住玻璃一个边或一个点,经不起风吹雨打。这种大面积的铝合金固定窗外观上给人以玻璃幕墙的感觉,最容易欺骗不懂行的用户,我们发现有个别设计院的设计师也被欺骗为简易幕墙,更可笑的是在图纸上注明简易铝合金玻璃幕墙。这种固定窗隐患很大,一是没有完整的设计计算,网架制作联接牢固度很差,钢材和铝型材联接更产生电化腐蚀、铝材被破坏,其二是根本不考虑铝材的热胀冷缩,更说不上留伸缩缝。一些城市冬夏温差变化在100℃左右,铝材伸长缩短非常明显,所以经常遇到夏天才安装完的所谓简易幕墙到了冬天玻璃大面积破裂。更严重的会出现整个大的固定窗倾斜,鼓肚和断裂。一般固定窗每平米价格比铝合金玻璃幕墙价格低一半左右。请用户千万别图便宜上当。

五、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

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是世界上最新的一种铝合金玻璃幕墙,也是世界上有争议的一项新技术,现在德国、日本禁止使用。该幕墙表面无铝合金框架,又用的单反射镀膜玻璃,整个形成一个大玻璃镜面型幕墙,感观性很强,墙面可以映照出路面上的车马水龙。从玻璃外侧看不见室内,而室内可以看到室外。正由于这种魅力,我国形成隐框幕墙热。这种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对材料的技术要求特别严格,难度、技术复杂度、风险度也特别大。

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没有用以夹持玻璃并承重的铝合金外框,它是完全依靠结构胶把成百上千块的玻璃粘在铝型材框架上,玻璃之间的缝隙用密封结构胶粘接。

1.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对型材的要求:

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的设计计算至关重要,要根据各地区天文资料,幕墙高度分格大小计算强度要求,并选用合适的铝合金隐框幕墙专用型材。型材断面大小按计算出的强度而定。合金牌号LD31(国外称6063)T5状态,机械强度要符合国家标准。隐框幕墙粘胶的型材氧化膜厚度应大于15μ氧化膜牢固要高。铝材阳极氧化后再经过电泳涂漆,叫铝型材表面的电泳涂漆,涂漆的目的是为了增强铝材表面的耐酸碱度,也增加氧化的表面光泽,但对隐框幕墙而言,由于铝材被粘在里面,上述作用就不明显,更重要的是现在没看到可靠的数据,说明漆层和氧化膜之间牢固度如何,因为玻璃自重及风荷载均由玻璃通过漆膜传给结构胶。如漆膜不牢固被粘掉玻璃会掉下来,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在隐框玻璃幕墙使用电泳涂漆的铝材要特别慎重,要有依据再使用为佳。

铝型材表面处理另一种方法为静电喷涂,可喷涂粉沫或液体喷涂料,其目的是改进阳极氧化单调的白色和古铜色,可以喷涂出几十种不同颜色,耐酸碱性好,粉沫喷涂料为聚氨脂及树脂类、抗冲击性能好、耐摩擦、太阳长期照射面有褪色现象。液体喷涂料为氟化碳喷涂。这种喷涂型材适用于高层建筑,不怕紫外线长期照射,不产生裂膜。氟化碳静电喷涂国外应用较多,多用于铝板幕墙。在喷涂表面粘胶,用于隐框幕墙,喷涂膜牢固度如何,现没看到数据,慎重为好。

2.镀膜玻璃

玻璃镀膜的方法好几种,二十一期会讯已介绍过,其中以热镀膜为好。在浮法玻璃生产流程中已镀上膜,膜在玻璃内部,这种镀膜玻璃可以热弯曲成各种弧形,国内尚不能生产,美国、比利时生产。国家引进的大部分为真空溅射镀膜,这种镀膜是把膜镀在玻璃的表面。隐框玻璃幕墙应用这种镀膜时,膜向内侧,结构胶要粘在镀膜上,如镀膜牢固度不高,镀膜会被粘掉玻璃会掉下来。因此对镀膜玻璃一定严格要求,协会提出镀膜玻璃厂要出具最少十年不被粘掉的保证书。同时要考察镀膜玻璃厂的设备先进水平,各项试验尤其是研磨试验数据。并要了解镀膜玻璃所用的浮法玻璃来源,是本厂生产原片还是随近厂家生产,还是千里迢迢买来的原片。镀膜玻璃膜牢固度强弱与原片新鲜程度有密切的关系,如用生产七天内的浮法玻璃原片,同样镀膜设备镀膜效果最好,如超过七天镀膜牢固度明显下降。玻璃原片不新鲜,就算出具十年保证书,也要考虑保证是否可靠。买镀膜玻璃尤其是用于隐框玻璃幕墙的镀膜玻璃,要了解清楚上述情况。

3.硅酮结构胶

硅酮结构胶世界上常用的有: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产简称GE公司,美国陶康龄公司,法国罗纳公司,德国瓦克。我国尚不能生产结构胶。硅酮结构胶分双组分单组份两种,大批量用双组分结构胶,双组分需打胶机,但打胶机较贵每台约三万美元,一般可用单组分结构胶,可用简易手动打胶机,GE公司单组分胶为GE4000储存期一年,陶康龄为DC795储存期六个月,法国罗纳CEC70a储存期六个月,也就是说必须在储存期内用完,过期失效。

六、各种类型的隐框玻璃幕墙

国内到处可见到不少隐框玻璃幕墙。尤其是在一些城市闹市区商业区商店门面上方都有大小不等面积的反射玻璃幕墙即隐框玻璃幕墙。不少商店经理叫不上幕墙的名字,看别人做的好看也要做,一些装饰公司原只做内外装饰对隐框幕墙也不懂,不懂不问不学而想当然去作,这就出来以下几种情况。

1.用钢材代替铝材;用普通密封胶代替结构胶,作隐框幕墙,如北京大兴装饰公司制作的丰盛园饭庄的隐框幕墙就是代表。钢材要生锈,333是一般密封胶,不是结构胶根本粘不住,就这样大兴县装饰公司经理他说他敢保证五年。

2.用钢材作网架,镀膜玻璃用一般胶粘在泡沫板和胶合板上,再把泡沫板和胶合板固定在角钢焊成网架上。如内蒙包头市昆区五金交电公司门市部,完工不到两个月玻璃全部破碎。

3.用铝合金方管代替幕墙型材作成网架,用一般胶粘镀膜玻璃,粘不住在两块玻璃中间用小钢片和木螺丝打箍,靠木螺丝在1毫米左右厚铝材上一二个丝扣,拉住镀膜玻璃,如江苏无锡县东降装璜五金厂为东明饭店在人行道上方制作的"隐框玻璃幕墙",随时有掉下来玻璃砸伤人的危险。

4.在制作隐框玻璃幕墙中,不作铝材、玻璃、胶条和结构胶的相容性试验,粘结试验的,不按规程制作的在室外打胶的,用小断面铝材代替正常断面铝材,用过期结构胶,用一般胶代替密封结构胶者几乎到各省可见。

在此呼吁大家对隐框玻璃幕墙引起重视和审察。请抬头看看你铺面上方有没有用钢材制作的隐框幕墙,不要单纯追求大镜面效果,要注意是否保证质量。

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吗?

建筑外窗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建筑外窗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建筑外窗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建筑外窗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建筑外窗产品。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外窗产品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建筑外窗为:用铝合金建筑型材、窗框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型材制作的建筑外窗。

建筑外窗的产品单元为:铝合金窗、塑料窗、彩色涂层钢板窗。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建筑外窗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统一发布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的产品目录并适时进行调整,统一制定并公布产品实施细则,统一规定证书式样,并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发证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建筑外窗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建筑门窗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建筑门窗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百万庄建设部内(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邮政编码:100835

电 话:010-58934476、88360537

传 真:010-88360537

电子信箱:mcscb@sina

联 系 人:刘秀林、杨斌、董春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外窗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外窗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外窗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建筑外窗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1)。

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普通双层玻璃塑料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窗为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不予发证。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产品单元;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如果还没装隔音隔热门窗,如何对抗高温、蝉噪的夏季?

最近的天气

大家有没有感觉到

越来越热了?

大家是不是也有同感呢?

看看各省的天气

热热热

夏天,有阳光与海滩,也有酷热高温、蝉噪和台风暴雨!这个时候,家里装上了隔音隔热门窗该有多好,阻挡住阳光的热能,开空调后也不会“跑”冷气,让家成为夏季最舒适的地方!

何为隔热断桥铝合金门窗

断桥铝门窗一般来讲包含两个主体:隔热断桥铝型材和中空玻璃。

隔热断桥铝又叫断桥铝,隔热铝合金,断桥铝合金。两面为铝材,中间用塑料型材腔体做断热材料。这种创新结构设计,兼顾了塑料和铝合金两种材料的优势,同时满足装饰效果和门窗强度及耐候性的多种要求。

隔热断桥铝合金的原理是在铝型材中间穿入隔热条,将铝型材断开形成断桥,有效阻止热量的传导,配装上中空玻璃、五金件、纱窗、密封条等,这样加工制作成的门窗,称之为隔热断桥铝合金门窗。

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优势

1、保温隔热性好:用隔热型材内外框软性结合,边框用密封形式,气密性能、保温性能优越;窗扇用中空玻璃结构,使窗户真正显示出隔音、隔热、保温、功能卓越,大量节省暧和制冷费用,节能效果显著。

2、防水功能:利用压力平衡原理,设计结构排水系统,设排水口,排水畅通,水密性好。

3、防结露、结霜:断桥铝型材可实现门窗的密封结构,合理分离水汽腔,成功实现气水等压力平衡,达到窗净明亮的效果。

4、防蚊虫纱窗设计:纱窗,可内外选择安装使用,具有防蚊虫功能,尤其适合多蚊虫地区。

5、防噪隔音:断桥铝门窗结构经精心设计,接缝严密,空气隔声量达到隔音30--40分贝,能够保证室内宁静,居民不受噪音干扰。

6、隔热断桥铝防火功能:门窗选用的铝合金为金属材料,不会燃烧。

7、防风沙、抗风压:门窗内框直料用空心设计、抗风压能力强,抗震效果好。可用于高层建筑及民用住宅,可设计大面积窗型,光面积大。这种窗的气密性极佳,能保证风沙大的地区室内窗台和地板无灰尘。

8、开启形式多,舒适耐用:有平开式,内倾式,上悬式,推拉式,平开和内倾兼复合式等,适用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和市政工程。五金配件优质耐用,操作手柄用人性化设计,美观舒适,开启方便灵活,每一个使用动作经过检验,疲劳试验次数达数万次以上,质量稳定有保障。

9、多种色彩,极具装饰性:可实现门窗的室内外表面不同颜色,满足客户对色彩的偏好,符合建筑师的个性化设计要求。铝型材用流线型设计,造型气派。

断桥铝门窗真的有隔热、降噪效果吗?求人不如求己安装复合实木门套宝典来了!家有木门该如何保养才能延长它的使用寿命呢?原木门、实木门和实木复合门有什么区别?装修时如何选择?春风十里不如铝选择铝合金的7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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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型出口创业企业税务减免有哪些?

一、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营业税

1.出口特定货物免税。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1994]31号)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卷烟;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2.特定纳税人退免税。下列企业的货物特准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1994]31号)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修理修配企业。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和远洋运输公司。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在国外投资的企业。企业在国内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指定出口企业。对指定企业出口部分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

(6)出口特殊货物的企业。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的12种特殊出口货物,包括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7)出境口岸免税店。对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卷烟、酒、工艺品、丝绸、服装和保健品等六大类国产货物。(国税发[1996]182号)

3.新疆棉出口产品免税。对经批准从事进料加工的纺织企业,使用新疆棉顶替进口棉生产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零税率”政策。(国发[1998]2号)

4.国产钢材退税。对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以产顶进”国产钢材,视同出口按17%退还增值税。(国经贸贸易[1999]144号)

5.机电产品出口退免税。利用外国和国际金融组织,通过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和1993年底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标的出口机电产品,包括机械、电子、运输工具、光学仪器、扩声器、医用升降椅、座具、体育设备和游乐场设备,可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1998]65号、国税发[2000]165号、财税[2003]238号)

6.自营或委托出口退免税。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规定若干种货物和禁止出口的货物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消费税实行免税办法。(国税发[1994]31号、财税字[19]50号、财税[2002]7号)

7.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1994]31号、财税[2002]7号)

8.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免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货物直接出口,除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外,退免增值税、消费税。([94]财税字第58号)

9.外商性投资公司代理出口货物免税。经外贸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性投资公司,为其所投资的企业代理出口该企业自产的货物,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10.物资援助出口免税。对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国税发[1999]20号)

11.援外项目出口退税。从1999年1月1日起,援外企业利用中国的援外优惠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到受援国兴办合资企业或合资合作项目,因项目投资带动国内设备物资出口的货物,以及利用中国的援外优惠向受援国提供中国生产的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出口的货物,比照一般贸易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国税发[1999]20号)

12.商业企业出口国产货物退免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业连锁企业和中外合资商业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货物,可退免增值税、消费税。(财税字[1998]119号)

13.保税区出口货物退免税。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国内购进货物,用于出口或加工之后出口的货物,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14.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以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可退免增值税。(国税函[1999]539号)

15.进料加工出口二手设备退税。对出口企业以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非自产二手设备,按普通注明的金额退还增值税。(国税函[1999]539号)

1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用于出口的货物退税。凡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农产品收购单位、基层供销社,销售给出口企业或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货物,除农产品按5%的退税率退还增值税外,其他出口产品均按6%的退税率退税。(国税发[1999]101号)

17.出口煤炭退税。从1999年4月1日起,出口煤炭按13%的退税率退税。对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出口的煤炭,按6%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00号)

18.出口服装退税。从1999年7月1日起,出口服装按17%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5号)

19.出口机电产品退税。从1999年7月1日起,出口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四大类机电产品,按17%的退税率退税。除以上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出口,按15%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5号)

20.出口货物退税。从1999年7月1日起,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和11%的出口货物,按15%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5号)

21.出口货物退税。从1999年7月1日起,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其他出口货物,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5号)

22.出口货物退税。从1999年7月1日起,法定税率为13%(农产品除外)且现行退税率未达到13%的出口货物,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5号)

23.出口原油退税。从1999年9月1日起,国家内出口的原油,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7号)

24.出口柴油退税。从1999年12月1日起,企业出口柴油,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89号)

25.购国产设备退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核定退税的投资总额内,购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以及《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投资项目的国产设备,凡在1999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国税发[1999]171号)

26.私营出口企业和中外合资外贸企业退税。经外贸部批准的私营出口企业和中外合资外贸企业,自批准之日起出口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可按现行规定退还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1999]101号)

27.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退税。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应按原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确定。(国税发[1999]101号)

28.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退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包括外贸(工贸)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从出口加工区外运入院批准的出口加工区内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国税发[2000]155号)

29.销售给出口加工区的国产设备退免税。出口加工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的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的基建物资,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现行规定的出口退税凭证,向税务机关办理退(免)税。

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和基建物资,税务机关不得办理退(免)税。(国税发[2000]155号)

30.出口加工区货物免税。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属于货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区内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2000]155号)

31.出口企业退税。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国税发[2000]165号)

32.加工贸易出口退税。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从事加工贸易,若进口料件是从保税区内企业购进的,可按现行的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税收政策办理退税。(国税发[2000]165号)

3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外贸企业从事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在计算抵扣进料加工料件税额时,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抵扣;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抵扣。(国税发[2000]165号)

34.样品、展品出口退税。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样品、展品,如在境外将其销售并收汇的,准予凭其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其他规定的退税凭证办理退税。(国税发[2000]165号)

35.视同自产货物退税。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下列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国税发[2000]165号)

(1)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

(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36.外商投资企业购买设备退税。外商投资企业在1999年9月1日至1999年底间购买的可退税国产设备,不能提供所购货物增值税专用和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也可凭购进国产设备的普通、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该国产设备已纳税证明及其他规定凭证申请退税。应退税额为:普通上注明的金额÷

(1+税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国税发[2000]165号)

37.钢材免税。对列名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钢材,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9]144号)

38.外交机构人员购买消费中国物品退税。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国际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在中国境内购买的建材、设备、汽车、自用物品和办公用品,以及消费的水、电、煤气、暖气、汽油、柴油等中国生产的物品,可退还增值税。(国税发[1998]38号)

39.国产钢材抵扣。对列名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企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钢材,其进项税额准予在其他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字[1999]144号)

40.出口柴油退免税。从1999年12月1日起,企业出口柴油,消费税按法定税额退免税。(财税字[1999]289号)

41.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先征后返。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以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

42.法定免税。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出口关税:(条例第45条)

(1)关税免税限额。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广告品和货样免税。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运输工具装载必需品免税。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4)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43.损坏货物减税。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出口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出口关税。

44.法律规定的其他货物减免税。法律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关税的出口货物,海关根据规定予以免征或者减征。

45.特定货物减免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出口货物减征或免征出口关税,以及临时减征或免征出口关税,按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6.退回货物不征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

47.补偿或更换相同货物不征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相同货物,出口时不征收出口关税。

48.暂时出境货物暂不征税。经海关批准,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并自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境的,在出境时纳税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的,可暂不缴纳出口关税。经纳税人申请,海关可按规定延长复运进境的期限。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上述(1)至(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货物。

49.退回货物退税。已征收出口关税的出境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申请退还出口关税。

50.邮递物品免税。出境个人邮递物品,在自用、合理的数量范围内,并且每次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每个家庭全年寄出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免征邮递物品出口关税。

51.邮包免税限额。出境邮包每次税额不超过50元的、免征邮递物品出口关税。

52.安家物品免税。获准出境定居的旅客携运出境的安家物品,除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境的物品外,可免征关税。

53.铝材废料免税。从19年11月1日起,对易拉罐生产列名企业使用进口铝材生产内销易拉罐所产生的废品和边角余料,出口时免征出口关税。

54.出口产品免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沿江、内陆开放城市、洋浦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福州马尾台商投资区、保税区区内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

55.转口货物免税。转口货物按保税货物处理或存入保税仓库,复出口的,免征出口关税。

56.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税。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出口货物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取得的收入,不作为境内提供保险,为非应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94]财税字第15号、财税字[1996]2号)

57.发射国外卫星收入免税。对卫星发射单位“九五”期间承担国外卫星发射、测控服务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101号)

58.境外运费税项扣除。运输企业自中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59.境外旅游税项扣除。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60.购原材料、零部件退税。对199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飞机修理修配业务,在国内购的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按照购货增值税专用和适用的退税率办理退税。(国税函[2001]104号)

61.销售钻石退税。从2002年1月1日起,对国内钻石销售给上海钻石的,视同出口按贵重产品的退税规定办理出口退税。(财税[2001]176号)

62.棉纱、棉布及制品退税。从2001年7月1日起,棉纱、棉布及其制品的退税率由15%提高到17%.

(财税[2001]208号)

63.纱、布出口退税。从2001年7月1日起,将纱、布的出口退税率由15%提高到17%.

(国税发[2001]74号)

64.钻石出口免税。从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出口增值税实行零税率。(财税[2001]176号)

65.棉花出口免税。从2002年1月1日起,对棉花出口增值税实行零税率。(财税[2002]28号)

66.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免税。经院批准,对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增值税实行零税率。(财税[2002]46号)

67.收购出口的国产退税。自2002年1月1日起,对依照《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2号令)等有关法规批准设定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货物,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商业企业出口货物退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1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免)税。(国税函[2002]373号)

68.外贸企业遗失退税。对2001年7月1日后外贸(工贸)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的出口货物,凡按照国税发[2002]10号文件的规定,经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的,主管外贸(工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作为申报出口退税的合法凭证办理退税。(国税函[2002]827号)

69.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65号)第六条所述四种产品,凡不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02]7号文件和国税发[20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凡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在核实全部视同自产产品供货业务、纳税情况正确无误后,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办理免、抵、退税。(国税发[2002]152号)

70.外销航空食品免抵退税。从2002年1月1日起,对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并销售给国外航空公司的航空食品,视同出口货物,按照财税[2002]7号文件的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财税[2002]112号)

71.海洋工程结构产品免抵退税。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内生产企业与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企业签署的购销合同所涉及的海洋工程结构产品,在销售时视同出口,按统一规定的出口货物退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免抵退税额=销售价格×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扣额。(财税[2003]46号、财税[2003]249号)

72.出口铂金制品加工费退税。从2003年5月1日起,对出口铂金制品原料部分的进项增值税不实行出口退税,只对铂金加工环节的加工费按规定退税率退税。财税[2003]86号)

73.利用国际协力银行项目的机电产品退税。对国际协力银行不附带条件(即原日本输出入银行资金协力)视同,用该建设的项目,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准予退税。(国税函[2003]89号)

74.下放A类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从2003年1月1日起,对A类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一律下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国税局审批。审批认定的A类出口企业名单,必须上报总局备案。(国税发[2003]117号)

75.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从2004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不论何种贸易方式,均按下列规定的出口退税率退税:(财税[2003]222号)

(1)下列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

①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

②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本通知第(3)、(4)条的规定除外);

③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的货物(本通知第(3)、(4)条的规定除外);

④船舶、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的货物。

(2)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列明11种食用粉类和7种分割肉类货物,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

(3)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46类列明货物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也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

(4)调低下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

①汽油(商品代码27101110)、未锻轧锌(商品代码7901)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11%;

②未锻轧铝、黄磷及其他磷、未锻轧镍、铁合金、钼矿砂及其精矿等8种列明的货物,出口退税率调低到8%;

③焦炭半焦炭、炼焦煤、轻重烧镁、莹石、滑石、冻石等13类列明的货物,出口退税率调低到5%;

④除第(1)条、第(2)条、第(3)条及第(4)条第①款、②款、③款规定的货物外,凡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和15%的货物,其出口  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3%;凡现行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1%.

(5)出口企业在2003年10月15日前已对外签订的价格不可更改的属于本通知第(4)条第④款范围出口价值在200万美元以上的成套设备及单台(件)价值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机电产品的出口合同,按规定的出口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出口的,必须在2003年11月15日前执出口合同正本和副本到主管退税机关登记备案,省级国税局审核后,在2003年11月30日前准符合条件的出口合同及有关资料报总局会同财政部审批,由省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调整前的退税率办理退税。

76.农药出口退税。从2004年1月1日起,对财税[2001]113号文件规定的48种农药出口,准予按11%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国税函[2003]1158号)

77.免税店退税。从2003年11月1日起,对纳入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港口、火车站、边境口岸、出境飞机、火车、轮船上经批准设定的免税店以及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免税店经营的国产品,除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商品外,可按统一规定的出口退税率实行退税。(财税[2003]201号)

78.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从2004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财税[2003]238号)

79.出口企业购进小规模纳税人货物退税率。从2004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财税[2003]238号)

8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率。从2004年1月1日起,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3年版)内的产品,统一按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的退税率执行。(财税[2003]238号)

81.计算机软件出口免税。从2004年1月1日起,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代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财税[2003]238号)

82.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免税。从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免征消费税。(财税[2002]7号)

83.使(领)馆购买中国物品退免税。从2004年1月1日起,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购买中国产物品和劳务,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退税或免抵退税。(财税[2003]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