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区别

2.国内油价调整规则

本期加权平均油价_加权平均价格指数

本次调价时间:2023年01月17日24时

本期调价内容:根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新闻发布中心2023年1月17日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浙江省自2023年1月17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05元和195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

本期油价价格: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品种型号本期油价上期油价相比上次调整涨跌

元/升

元/升

汽油89号

7.047.19-0.15汽油

92号

7.597.75-0.16汽油

95号

8.078.25-0.18柴油0号

7.267.43-0.17柴油

-10号

7.707.88-0.18

1.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24时起;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区别

油价之所以会经常变动,这主要是因为油价的价格是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而进行调整的,并且它的调整日期为10个工作日,汽柴油的价格分别是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而产生变化的。而我们油价上调下调的依据是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调整,而国际油价的主要参考是,迪拜,米纳斯,布伦特等这三种国际石油类型,采用的是这三个地方原油现货价格的加权平均值,也就是,

迪拜:米纳斯:布伦特=3:3:4

并且油价的上下调动的话是有上下限的,并不会说因为国际油价的上涨或下跌,我们自身的油价也无限制的上涨下跌,究其根底还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而近期油价达到了三连跌,主要是因为国际油价不断的下跌,所以影响我国的油价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根据数据显示的话,下调油价预计达到500元每吨,也就是说每升汽油的零售价可能会下降0.38~0.42元之间。

而这波下降主要是因为美国由于疫情期间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通胀率飙升,达到了几十年来的最高水平所以原油价格也随之降低。

还有一方面其实是在疫情的影响之下,对于石油开采行业也有着一定的影响,想要试开采工作,稳定地进行。就是必须要一个良好而稳定的环境。与此同时油价影响的还有经济方面,这两个方面的价值,可以说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着的。

而今年的油价或许将会迎来年内的第6次下调,调价的时间为8月23日的24点,预计的话下调的幅度接近190元每吨。到那个时候,我国的汽油柴油可能价格还会继续下跌,92号95号汽油也会延续着这一个下调的趋势。

所以广大开车的网友们可以松一口气了。

国内油价调整规则

移动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的区别如下:

一、概念不同

1,加权平均法是指某段时间内的加权。适用于价格变化不大或要求不是特别精确的成本核算。核算起来比较简单,省时省力。

2,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按照上一日结存来加权的。适用于价格变化大或要求精确核算的成本核算。核算比较费时。

二、计算公式不同

1,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本批进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本批进货数量)

2,移动加权平均单价=(上次结存数量×上次结存单价+本次入库数量×本次入库单价)÷(上次结存数量+本次入库数量)

3,本期(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上期结存数量×上期结存单价+∑本期入库数量×本期入库单价)÷(上期结存数量+∑本期入库数量)

三、计算频率不同

1,移动加权平均法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生一次就计算一次;加权平均法统一在月末进行计算。移动平均法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消除时间序列资料不规则和其他的变动,从而反映长期趋势的方法。

2,移动平均法的特点:即期预测;削弱波动,消除变动;适用于价格变化大或要求精确核算的成本核算。

四、加权平均法的优缺点

1,优点:只需在月末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价,将市场价格涨跌时计算的单位成本平均,是库存成本分摊的一种折中方法。

2,缺点:不利于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在价格变动较大的情况下,按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存货价值与当期成本相差较大。它适用于价格变化较小的情况。

3,这种方法通常不能从账户中提供已发出存货的单价、金额和余额,不利于加强存货管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上月底计算出的平均单位成本。

我国成品油价格是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进行调整的,调整周期为每10个工作日一次,因此,只要知道任意一次调价日期,就能推算出其他的调价时间了。

周期:每10个工作日有1个调整窗口。

生效时间:调价发布日当天24时。

规则: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国家会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

我国的成品油调节机制的三个阶段的发展

第一阶段:2008年我国制定了初步的国内成品油调节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根据国际油价的波动来调整。发改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22个工作日的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连续22个工作,三地油价变动幅度超过4%的时候,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便会开启,发改委对外发布最新油价。

第二阶段,2013年,发改委将调价的周期缩短到了10天,这样国内油价的变动与国际油价联系更密切了,调价也更频繁。同时取消了4%的幅度限制,为节约社会成本,当汽油、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第三阶段,2016年,国际油价持续低迷,我国发改委发布调价新政策,当国际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